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具体执行细则。细则明确提出,将逐步推进现房销售模式。自2026年8月28日起,对于新出让土地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将优先考虑采用现房销售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需制定现房销售计划,并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备案,随后按照该计划组织实施销售。
同时,细则还对现房销售的定金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必须制定定金销售方案,并提交市住房管理部门备案。市房产交易中心会同步在项目的主办银行开设定金监管账户。该定金销售方案需明确项目基本信息、销售价格、定金收取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处理等细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现房定金销售时,应通过销售现场或互联网平台集中公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定金销售方案》《购房定金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销售人员信息等资料。其中,《购房定金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管理部门牵头制定。